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全省网络辟谣工作传播力、影响力,提高广大网民识谣、辨谣、防谣能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网络谣言治理,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省委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按照活动部署要求,现面向全校师生组织开展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引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谣言治理、网络文明建设,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建设美好精神家园。
二、活动主题
“豫”你一起 同心护网
三、参与方式
(一)征集对象
全校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均可参与。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
(三)征集方式
请各单位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创作推送优秀辟谣作品,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师生参赛动员工作,参赛师生需在2026年10月15日前登录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https://piyao.henanjubao.com)“作品征集入口”完成线上作品提交。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作品需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10月期间原创的互联网辟谣作品。
作品题材要紧扣“‘豫’你一起 同心护网”活动主题,围绕“三农”、经济、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聚焦辟谣公益宣传、生活科普辟谣、防谣技巧普及等内容进行创作。
已获评省级以上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的,不得参与本次征集;使用AI技术辅助创作的作品必须添加“本内容经AI技术辅助生成”标识。
(二)作品类型及格式
1.文字类。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内容权威、事实准确、专业性强的网络辟谣文稿,如即时辟谣文章、权威通报、科学解读长文、深度调查报道、事实快评等,字数3000字以内,Word格式。
2.平面类。主题鲜明、制作精良的静态或动态图片,致力于澄清谬误、解疑释惑,如漫画、长图、H5、海报等。单部作品大小在5MB以下,且不低于300像素,提交格式为JPG或PNG。每部作品需附简介(字数200字以内),H5格式需提交网址链接。
3.音视频类。感染力强、传播效果好、教育引导网民提升识谣辨谣素养的音视频,如歌曲、MV、动画片、微电影、公益宣传片、情景剧等。提交格式为可兼容的主流音视频格式(包括MP3、WAV、MP4、MOV、MPEG等),横竖屏皆可。视频声音和画面需保持同步,画质清晰。音频作品确保声音无失真、无噪声杂音干扰以及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单部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同时需提供与视频相应的完整作品脚本(含场景描述、角色台词、分镜设计等),或以文字形式呈现的核心剧情说明(字数500字以内)。
4.重大辟谣专题(优秀辟谣平台/账号)。面向各单位征集。
重大辟谣专题包括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打造的重大网络辟谣宣传主题活动,开设的网络辟谣专题专栏,组织开展的网络辟谣专项活动等。作品需上报网址链接或活动方案、媒体报道等,并附文字说明材料(字数500字以内,Word格式),介绍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取得成效等。
优秀辟谣平台(账号)包括有关单位建立的专门开展网络辟谣与科普工作的网站、APP、新媒体账号等,具有固定名称、标识,通过持续、稳定的网络辟谣内容输出,打造长效辟谣阵地。需提交平台网址、账号名称、日常发稿情况等,并附文字说明材料(字数500字以内,Word格式),介绍平台(账号)基本情况、原创情况、年发稿量等相关数据以及社会反响等,平台(账号)发布的原创辟谣作品比例不低于50%。
五、评审表彰
本次征集活动由省委网信办联合各主办单位组织开展初审、终审、作品公示发布等工作,评选产生2026年度河南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共设置优秀作品32部,对获评优秀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发放劳务补偿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清朗河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宣传。作品评选本着宁缺毋滥原则,实际评选数量可少于设置数量,相关类别可空缺。
六、作品权益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涉及版权问题,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权。参评作品因侵权问题致使主办方遭受争议或索赔,投稿者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或音乐等内容,应取得他人同意或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问题由投稿者负责。
作者投稿后,即视为作者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使用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编辑,以及将该作品以原作者、昵称或单位名义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公益传播,并推荐参加国家有关征集展示活动,不再另行支付作者费用。
活动所有环节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所有规定。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委网信办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李老师 0371-67781216
党委宣传部
2026年9月7日